福建厦门项目

2017-09-15

项目背景:

1、尾气超标处罚

依照《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不符合标准,或者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,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治理,处以200元以上,2000元以下罚款。按照处罚条款,柴油车排气光系数超过3.00的都会被罚款。其中,系数在3.00至3.99之间,处罚200元;系数大于或等于10.00,可处罚2000元。

2、非绿标车 限行步骤

  第一阶段: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,每日7:00-9:00,17:00-20:00,禁止限行车辆在思明区、湖里区道路上行驶。

  第二阶段: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每日7:00-20:00,禁止限行车辆在思明区、湖里区道路上行驶。

  第三阶段:2016年1月1日起,禁止限行车辆在思明区、湖里区道路上行驶。


项目过程:

我公司应厦门市环保局部门的要求,在市区繁华路段增加了“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系统”,专门抓拍机动车冒黑烟现象,通过专拍"冒黑烟"车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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